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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承担着国家及区、市人事人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人才资源规划开发,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政策性调整工资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重要职能职责。近年来,市人事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事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人事人才工作的两个调整,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1995年以来,先后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人事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人事厅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局党支部连续13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局干部职工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推进机制创新,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建立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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