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人事人才网
 石嘴山石嘴山人事人才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职称评审>>正文 [双击滚屏]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新闻来源:石嘴山市人事局  


  四、副研究馆员
  1.研究档案业务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研究档案内容和形成规律,拟订管理工作的重要计划、方案;
  2.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3.承担或主持重大业务项目、专题的研究,编审档案史料;
  4.负责档案学理论研究,承担大专以上教材的编审工作。
  五、研究馆员
  1.研究国内外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介绍和推荐国内外科研成果,拟订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规划;
  2.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3.解决史料编审中的疑难问题;
  4.负责指导档案学研究,提供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四章 评审和聘任
  第十二条 实行档案专业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档案专业职务评定委员会。省级以下档案部门的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须报省级档案局备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评审委员会人选,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实行档案专业职务任命制,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任命制,也可实行聘任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行政领导在聘任或任命档案专业职务时,必须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相应职务人选中择优聘任或任命。
  第十四条 档案专业人员在任期内,有特殊成绩和突出贡献者可提前晋升;任期已满符合条件者,可续聘、连任;不够条件,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可降格聘用。
  第十五条 聘任档案专业职务,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对于借聘任之机打击迫害专业人员,应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档案事业管理机关,档案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专门从事各类档案专业工作的现职干部、企业单位的档案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档案部门,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各基层档案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条例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试行。经过一段实践,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国家档案局。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文化部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

  职改字〔1986〕第40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文化部《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两文件,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贯彻实施。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文化部,以便制订《文物博物专业职务条例》等文件,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执行。

 附:《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做好文博工作奋斗终生,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文博专业职务定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系高级职务,馆员系中级职务,助理馆员和文博管理员系初级职务。

本新闻共40页,当前在第09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 石嘴山市人事局          单位地址: 石嘴山市解放西街
技术支持: 石嘴山新闻网     网址: www.SZS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