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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中学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能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本专业中.高级技术等级证书。 第三条 申报中级职务在助力级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中学高级在中级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担任校级或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课堂能力等考核外,还应有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四条 申报中小学、中高级职务的教师,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职责,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自治区固定的课时定额,担任校级或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按有关规定确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可。 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的计算从本次评聘工作的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扣除相应的课时数。 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教研员,在任现职期间,中学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课以上,小学教研员必须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研工作,平均1年听课、评课指导不少与60节,教研活动平均每月不少与1次;在知道学科教学方面能提出建设性和指导性意见,每年撰写2篇以上的科研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地区以上交流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每年须有1篇以上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第五条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须提供事例),多次受到学校和家长的好评。 第六条 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应具备本条件第一、二、三、四、五条外,在担任中级教职务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3次(含3次)以上优秀的.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文化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且3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师等表彰。初中教师所教学科毕业考试(含结业考试)成绩每届及格率95%以上,优良率两届均超过本地(市)平均优良率20%以上(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材料);高中教师所教学科会考成绩,自治区重点中学每届及格率93%以上,优良率两届(两年)均超过本地(市)平均优良率20%以上,一般中学每届及格率88%以上优良率两届(两年)均超过本地(市)平均优良率的10%以上。会考成绩以自治区会考办公室公布的成绩为准。 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所教学科毕业(含结业)考试成绩,自治区每届及格率93%以上.优良率20%以上;一般中学每届及格率88%以上、优良率10%以上;专业技能和实习指导教师所教学生技能等级考核基本达到我国家规定的中、初级登记,且3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师等表彰。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善于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明显,所带班级农村学校年巩固率97%以上,城镇学校年巩固率99%以上且本人两次被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4.教师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两篇(每篇2000字以上)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含《宁夏教育科研》);或论文在地(市)级及其以上学会(学科)评比中2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励;或1篇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含《宁夏教育科研》),另一篇论文在在地(市)级及其以上学会(学科)评比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教改经验在全市,县推广取得较好效果(由市,县教育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承担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要提供供高评会鉴定的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评价材料),或教改经验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地(市)优质课一等奖。 6.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两次获得县级政府、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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