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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获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⑵负责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消化吸收方面的工作,取得显著效益(有本部门证明); ⑶负责起草的地、厅级以上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已通过评审鉴定或颁布使用; ⑷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的地、厅级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 ⑸作为技术骨干,结合生产实际,提出的改进工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措施建议,经批准实施后,取得重大实效(有单位证明); ⑹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设计和制造的新产品、获得省、部级优秀新产品证书; ⑺获得专利主要发明人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须有本部门证明)。 ㈡工程师 ⒈学识水平要求 ⑴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善于应用于技术工作中; ⑵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⑶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动态; ⑷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实际应用; ⑸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论文、论著之一者: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在地、市或省内学术交流会议上宣读过二篇以上;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撰写本人完成的工程,技术项目的总结报告,经同行专家审定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⒉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一个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地(厅)级两个以上科技项目全过程工作; ⑵参加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消化吸收的主要技术工作; ⑶主持或为主、进行过中、小型精密设备的维修工作全过程(从修前技术准备、设备解体、制订方案、关键部件的绘制与制造、组装、调试直到交验); ⑷主持或为主进行过中、小型企业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实施、验收等全过程; ⑸担任过厂级以上科技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曾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科技项目中的复杂技术;(须提供实例) ⑹参加编制过国家、行业或专业性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等项工作; ⑺经验收合格的中、小型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 ⒊业绩与成果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科技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奖励或地(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⑵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中、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通过验收为优良工程;(须有验收单位证明) ⑶提出的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有关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经采纳后取得实际效果;(须有实际内容和本单位证明) ⑷作为科技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工作中,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单位证明) ⑸参加编写的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已经批准实施; ⑹获地、市级(含厅、局)以上奖励的科研攻关、设备改造、工艺改进等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六、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为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外语要求和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条件: ㈠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在工程师任期内符合以上高级工程师论文、论著,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⒈获国家级一、二等或省、部级一等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⒉在生产、科研、规划、设计或施工等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发明创造或重大革新项目,被企业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利50万元以上,有单位证明并经审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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