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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王志文等五十七名同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职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05年10月30日算起。
名单如下:
一、平罗县(1人)
王志文
二、市建设局(2人)
孙洪梅 韩正祥
三、市园林局(1人)
张志丹
四、市教育局(1人)
张 冲
五、市人才交流中心(1人)
史建宁
六、宁夏理工学院(1人)
赵 鹏
七、西北奔牛集团(26人)
沈明义 冯勇波 周德军 张 平 管宏明 王 强
王旭鹏 呼如升 石晓虎 张 冲 任志强 刘洪江
徐 涛 刘建军 郭 彬 尚正维 罗素文 白晓霞
孙 娜 石 娜 王 薇 宋青华 姚海英 宋青枝
龚丽萍 王治宁
八、市星翰集团(4人)
常 有 马君燕 李红喜 张海梅
九、英力特化工集团(7人)
吴 博 刘亚洲 何立军 王生龙 刘红兴 赵 朋
史河宁
十、宁煤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公司(2人)
封若鹏 范清香
十一、宁煤基建公司安装处(2人)
赵 辉 刘 旭
十二、大荣公司(4人)
王鹏羽 蔡 佳 高菊兰 龚志洋
十三、方正建筑设计公司(3人)
刘立芳 王 丽 李春玲
十四、宁夏兴平冶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人)
朱 亮 武 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