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有关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人员划转公安部门管理的批复》(宁人发[2008]142号)文件要求, 7月31日,我市将石嘴山市农牧局、惠农区农牧局从事农机监理的15名工作人员正式向市公安局进行了移交。 这次人员划转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由人事部门牵头、农牧、编制部门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管理的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管理职能及驾驶人实物档案整体移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同时划转相应编制和人员。职能移交后,在五个地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设立低速载货车辆管理站,为各市公安车辆管理所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划转的五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编制相应确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主要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低速载货汽车业务管理及驾驶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市、区)设立农用三轮车辆管理站,为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划转的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编制相应确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主要负责县(市、区)范围内农用三轮汽车业务管理及驾驶人员培训等工作。 这次划转的15名人员中,市农机监理所5人,惠农区农机监理所4人,平罗县农机监理所6人。人员划转后将按照自治区全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管理职能及编制和人员移交工作方案的要求,到新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