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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等两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编发[2006]15号),现将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工作职责做进一步说明: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主任:全面负责考试培训中心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1、根据本局工作安排,结合中心业务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阶段工作安排,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分解落实,按时完成; 2、负责考试培训中心政治业务学习和内部管理;对科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3、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的实施; 4、负责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 5、负责社会化培训拓展性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1、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并进行数据的复核、上报工作; 2、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的安排,配合规划与人才开发科完成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 3、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的安排,负责工勤人员定级、晋级培训工作; 4、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的考务工作; 5、根据各职能科室的培训计划,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6、负责本中心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立卷工作;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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