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事业录用单位面试入围人员 二、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三、工作程序 1、根据规划与人才开发科室提供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制定面试方案; 2、与局领导和规划与人才开发科商定面试考官人员名单; 3、通知考生面试时间; 4、准备面试工作所需的各类相关表册; 5、安排面试工作人员、纪检监督人员; 6、按照自治区要求折算出考生笔试与面试后的总得分,交规划 与人才开发科。 四、工作时限:招考面试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