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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8年7月上、中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至21日)内,亲自持身份证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确认报名信息,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即不得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报名考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其资格审查表还须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须将审核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交我校管理学院(主楼A区524室)。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8月28日至11月14 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76)。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英语(不考听力)、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4门。前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08年10月25日、26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130人,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09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的复习教材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欲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硕博考研书店网站(http://www.bsdky.com)联系购买。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