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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劳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2007年职称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7]2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和职称外语的问题。根据人事部有关通知精神,事业单位将按新的规定进行岗位管理,并对职称评聘中的外语要求作出调整,届时,将另行发文布置。 二、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宁人发[2004]168号文件精神,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两年内申报职称,可不受现有职称、资历、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相关规定的限制,两年后申报职称,则不能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相应系列的评审条件申报评审。 三、关于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的要求。 1、除2006年职称工作安排中对计算机与论文的相关要求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律参加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其他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一律无效; 2、在论文刊物的认定上,除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的正刊(含以前规定的相关刊物)外,不论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专刊(辑)和论文集等各种刊物,一律视同于增刊,在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 3、从2007年开始,所有申报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取得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和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学时、学分后方可申报评审材料。 四、关于职称申报中的年度考核问题。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凡正常晋升,必须达到相应系列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者,可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职称系列的转换问题。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时,除执行宁职改办[1996]30号、宁人劳(职)字[1999]176号文件外,如向实行职业资格的系列转换,必须具备该系列的职业资格;只允许在副高级(含)以下进行转换,不得进行正高级之间的转换。转换系列后如再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任职年限的计算,如符合任职年限合并后计算的规定,应在转换系列的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再按副高申报正高延长两年,中级申报副高延长一年来掌握。 六、关于跨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根据宁人发[2004]168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本岗位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实行职业资格的系列,必须具备该系列的职业资格;必须在获得本岗位专业技术资格一年以后开始申报;只允许从副高级(含)以下进行申报,不得进行正高级资格的申报。在评审本岗位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过的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在跨系列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仍可继续使用。 七、关于评聘分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参照执行)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数量和级别是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技术含量等因素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享受评聘分开政策、申报本系列(岗位)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得申报高于所设职务岗位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八、关于统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的问题。从今年开始,自治区人事厅对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改,我市目前申报各系列高级和由自治区代评系列中、初级须统一使用由自治区人事厅印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自行改变其内容。相关表格可在石嘴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 九、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按考试工作计划进行,部分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各单位和考生本人提前电话咨询或上网查询(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