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市场营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市场营销职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实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推进我区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人才保证,对实现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国营销人员资格的考试工作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中国商业技师协会组织、管理,经培训考试后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营销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企业招聘、个人求职的依据,也是成为企业高资质、高素质的营销管理人才必备的条件。
经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和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全国营销人员(含营销员和营销经理资格)资格认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招生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营销员
招生对象:有志于从事或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市场营销管理活动中从事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商品(产品)市场开发、商品市场投放策划、市场信息管理、价格管理、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业务的营销人员。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营销及相关专业(含在校生或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营销工作两年以上。
(二)高级营销员
招生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市场营销管理活动中从事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商品(产品)市场开发、商品市场投放策划、市场信息管理、价格管理、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业务的营销人员。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全国营销员资格证书》后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市场营销专业及相关专业(含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3、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四年以上。
4、现担任大中型企业部门经理、业务主管以上职务或小型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三)市场营销经理
招生对象:各类企事业、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经营、管理、研究开发活动的中高层专业人员。
申报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全国高级营销员资格证书》后从事市场营销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2、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且担任企事业、社会组织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相当的工作资历)。
3、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且担任企事业、社会组织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或相当的工作资历)。
4、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市场营销工作或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5、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或同等学历),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半年以上。
二、培训与考试
1、培训:采用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所编教材,按照课堂讲授、讲座、铺导及自学的方式实施教学。
培训辅导为:营销员级40学时、高级营销员级50学时、营销经理级90学时,培训辅导班为晚班、双休日班和脱产班。由各大院校及具有多年市场营销教学经验的资深教师任教。
2、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卷、统一考试。
营销员、高级营销员认证考试内容:(1)市场营销管理基础;(2)销售管理基础与实务;(3)营销沟通实务。
营销经理认证考试内容:(1)市场营销方法与实践;(2)市场营销计划设计;(3)职业经历自述分析表。
考试时间:2005年4月16日、6月11日、10月15日、12月17日
营销员、高级营销员150分钟,营销经理180分钟。
3、本期考试没有通过者,下期可免费继续参加培训考试。
三、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即颁发《全国营销员资格证书》、《全国营销经理资格证书》。
1、发证机关: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证书获得后报送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全国营销职业人员培训认证办公室备案,并进入专业人才网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