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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编发〔2006〕15号)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方案的通知》(宁编发[2006]09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党办发[2006]58号)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确定石嘴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一、机构设置 石嘴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隶属石嘴山市人事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才交流的政策,开展人才交流咨询服务。 2、负责本市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人才信息库,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负责组织人才招聘活动。 3、负责登记、推荐、交流、引进人才。 4、负责办理流动人才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和在职人员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5、负责人才招聘广告审核、聘用合同鉴证和辞职辞退人员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关系保管等工作。 6、负责辞职解聘人员重新就业和失业、养老、医疗保险代理等工作。 7、负责组织流动人才培训,开展人才素质测评等工作。 8、完成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5%,管理及工勤人员不高于25%。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定主任1名(正科级)。构编制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