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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按照中央、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核拨与发放、住房补贴与医疗、择业指导与就业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外国专家智力引进和管理工作。 (十一)对全市人事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负责人事系统宣传、信息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干部、工资年报统计与分析工作及人事系统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行政任免手续及有关事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事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协助局领导对本局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大工作的督查、催办工作;开展人事工作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管理、机构编制、财务、后勤服务;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评审及考试合格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办证工作;检查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体系;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拟定、实施、检查、指导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市政府所属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各县区年度考核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有关处级干部任免事宜;负责市政府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职数管理和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惩戒工作;承办市直机关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负责市直行政机关的职位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四)规划与人才开发科(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和开发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转正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核拨与发放、住房补贴与医疗保障、择业指导与就业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政府部门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国家干部和工人的调配工作,办理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年报统计、分析和人员计划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建立和推行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办理市直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聘用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五)工资福利与退(离)休科 负责市直及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和级别工资以及职务(职称)升降、学历变更、岗位调整、工作调动后工资变动的审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定级工资和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及大武口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享受各类津(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及大武口区退休人员工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及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伤残鉴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定级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和工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晋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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