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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本局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 4、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人事人才法规规章,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原则 1、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进行表决。 2、党支部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遇重大事项需向局党组请示汇报。 3、局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的全面工作,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党支部生活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并指定专人记好会议记录。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支部学习制度:以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文件、时事政治为主要学习内容,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4、党课教育制度: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每年集中讲授党课不少于2 次。 5、党支部组织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坚持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6、交纳党费制度。支部要按规定,指定专人收取党费,并坚持每月足额向市直机关工委交纳。 |